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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(记者周学军)12月11日,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、林业局、岷山林场共同建设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(二期)正式举行揭牌仪式。四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实地查看基地建设情况后召开座谈会,共同探讨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过程中,如何把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向纵深。
共建生态修复基地(江西网络台记者周学军摄)
记者获悉,位于岷山林场一分场徐家山仙芝脑、总面积约480亩的柴桑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(二期),用于违法行为人在“不能修复、不易修复”被损生态环境的情况下,进行异地替代性环境修复。此举系柴桑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保护理念,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款使用衔接机制,推动生态环境及时修复的创新尝试。
实地查看基地建设(江西网络台记者周学军摄)
该基地现状为杉木幼林,整体长势良好。通过投入资金进行定期的合理抚育,做好严禁滥伐、放牧、野外用火等管护工作。依托区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生态公益诉讼资金和林业局下达专项资金的投入,逐渐恢复生态资源贮量,达到减少荒山,破坏林地、杜绝乱砍乱伐现象,提高森林覆盖率,促进国营林场可持续发展,着力打造出集生态旅游、警示教育、法治宣传为一体的特色生态管护基地。
基地复绿工作指导(江西网络台记者周学军摄)
座谈会上,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代理检察长李江宁提出,检察机关将积极与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,做好衔接,落实好公益诉讼资金,不能挂块牌子就完事,建设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,做就要做像样、做出成绩。九江市人民检察院非常重视公益诉讼生态文明建设,11日当天派出相关人员参加揭牌仪式和座谈会,并指导基地建设工作。区人民法院、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也先后作出表态性发言。
共商生态文明建设大计(江西网络台记者周学军摄)
柴桑区岷山林场党委书记饶玉林表示,检察机关、法院、林业等相关部门把生态修复的机会给了林场,林场一定要把事做好,把资金管好。“坚决落实好专款专用,把每年的施工资料留存好。”饶玉林说,“启动仪式仅仅是开始,后期很多工作还希望检察院、法院等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。”
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一期面积仅30余亩,本次大幅扩容。自2017年7月以来,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获法院支持的生态修复赔偿款19万余元,已全部用于该生态修复基地的复绿。这种积极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,充分借助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筑牢了绿水青山司法防护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