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9日15时33分,九江柴桑区公安交警利用信息化警务(勤务)工作机制,在港口街镇开展缉查布控,查处了一起无证酒驾交通违法。当天,叶某驾驶号牌为赣G38***普通摩托车被民警拦停例行检查,检查中发现其浑身散发着酒味,遂对其进行呼气式检测,结果为66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又发现叶某的驾驶证早于2018年被注销,所驾摩托车也是逾期未年检状态达到报废标准,随后民警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西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其处以罚款2460元,并且将对其所驾车辆进行强制报废。(通讯员 张婕妤 朱华蕾)